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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你的购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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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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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你的购车合同
今年市场需求比较旺盛,超过了工厂产能的安排,致使车源十分紧张,首府的车市似乎进入了“无车时代”,在这种情况下,有的消费者为了尽快能提到自己的爱车,却忽略了自己一些应得的权利。业内人士告诫车主,在这个特殊的情况下,经销商会进行一些活动得到消费者的订单,所以消费者更要注重购车合同,免得进入经销商的“圈套”。
“购货方在接到供货方提车通知×个工作日内需将全部余款付清提车,逾期首期款不予退回,车辆的所有权归供货方所有。”这是记者接到胡姓车主的电话后,在他的购车合同中看到的,类似的条款在很多车主在签订购车协议并缴纳首期款时都看见过。但是,很少有人意识到,这实际上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胡先生对记者说:“在店内我问销售人员,如果没有按时交车怎么办,他们只是说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然后就支吾着走开了。”
“购车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最重要的依据。但是胡先生的购车合同在违约责任方面只规定了消费者逾期付款的责任,并没有提到销售商逾期交车的责任,其中也没有提到关于经销商在交车时如果存在问题的责任,可以说这属于明显的“霸王条款”。
“太不公平了!”气愤的吴先生也有着同样的遭遇,他对一款汽车一见钟情,经销商却表示没有现货,提车需要等待30天左右。经销商在与李先生签订购车合同时约定:车主取消订购就会没收定金,而经销商违约交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本着对此款轿车的喜爱,李先生非常无奈地签订了《购车合同》并按照合同支付了购车定金1万元。但是到了约定的提车日期,经销商表示由于各种原因车还没有到,还得等一个星期左右。“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合同中并没有涉及到他们的责任,我们只好继续的等了,真是郁闷”。其实,据记者了解,经销商逾期交车的事例不在少数,而准备买车的车主们也对经销商的合同问题提出质疑。
由于我国没有统一、规范的格式合同,目前的购车合同绝大多数是由经销商单方面制定的,购车合同在汽车的销售环节中很不规范,不同品牌经销商所提供的购车合同各不相同,有些合同除客户信息外,有关车型、交车时间等只是粗略带过,发生纠纷时,消费者不能按照合同进行有效维权。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约定解决方式,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等等细节问题,确保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
中国汽车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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